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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经理一、边坡防护工程遇边坡顶有重要建筑物的边坡防护工程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根据基础方案、构造和基础到边坡距离等因素,考虑建筑物基础与边坡防护结构的相互作用。
2、当坡顶建筑物基础位于边坡潜在塌滑区时,应考虑建筑物基础传递的垂直荷载、水平荷载和弯距对边坡防护结构强度和变形的影响。
3、建筑基础邻近边坡边缘时,应考虑到边坡对地基承载力和基础变形的影响,并对建筑物基础稳定性进行验算。
4、应考虑建筑基础和施工过和引地下水变化造成的影响。
二、在已有重要建筑物邻近新建边坡工程时应采取下列措施防止边坡工程对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
1、不应使建筑物的基础于有临空且稳定性极差的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体上和稳定性极差的土质边坡塌滑区外边缘;
2、无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质边坡和土质边坡,支护结构底部外边缘到基础应有一定的水平安全距离,其值可根据不同计算方法综合比较并结合当地工程经验确定;
3、抗震设防烈度大于6度时,不宜使重要建筑物基础位于高陡的边坡塌滑区边缘。当边坡坡顶塌滑区有荷载较大的高层建筑物时边坡防护工程安全等级应适当提高。
三、在已建边坡坡顶建重要建筑物时,边坡防护结构和建筑物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建筑物的基础设计应满足二种规定。
2、应避免新建高、重建筑物产生的垂直荷载直接作用在边坡潜在塌滑体上;应采取桩基础、加深基础、增设地下室或降低边坡高度等措施,将建筑物和荷载传至边坡潜在破裂面以下足够深度的稳定岩土质层内;
3、当所新建建筑物在部分荷载作用于现有的边坡支护结构上而使后者的安全度和耐久性不满足要求时,尚应对现有支护结构进行加固处理,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
四、在已建挡墙坡脚新建建筑物时其基础和地下室等宜与边坡有一定距离,避免对边坡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否则应采取措施处理。
五、位于稳定土质或强风化岩层边坡坡顶的挡墙和建筑物基础,其埋深和基础外边缘到坡顶边缘的水平距离应按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应进行局部稳定性验算。